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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政策】

财政部《关于政府性基金利息收入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1998年2月13日  财工字〔1998〕23号

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民航总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基金利息收入的统一管理,现将有关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征收或代征的政府性基金发生的利息收入应视同当年的基金收入,及时缴入国库或有关主管部门的基金收入专户,不能冲减财务费用。

    二、各有关主管部门的政府性基金利息收入 (是指基金按照规定用于周转借款收回的利息,基金收、支专户的存款利息,委托部门管理的基金周转借款专户的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应全部作为当年基金收入,及时转入相关基金的收入专户中,统一缴入中央总金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三、在编制基金预、决算时,基金利息收入要按照编报要求在报表中据实予以反映。

    抄送: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政府非税收入知识问答
·什么是政府非税收入?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有哪些?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什么重要意义?
·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其具体职责有哪些?
·政府非税收入与预算外资金是什么关系?
·非税收入与税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政府非税收入具有哪些特征?
·预算外资金所有权是于哪一年收归政府的,依据是什么?
·为什么说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政府非税收入分类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政府非税收入工作动态
·泰安市面向社会举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知识百题竞赛活动
·泰安市组织开展“非税收入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非税收入管理宣传月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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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市财政局副局长辛海明同志答记者问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国务院关于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财政部关于制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政府性基金利息收入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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