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19日 星期六 泰安市财政局欢迎您!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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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国库科

 

主要任务是: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拟订并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市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全市预算的执行,编制市级财政收支旬、月报,汇总全市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预测全市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和收支形势,撰写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对预算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负责制订各县市区旬、月报评比办法,定期开展全市预算执行分析评比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对市级预算收入和支出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组织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政府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负责有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的制订。负责联系国库并协调有关工作,办理市级一般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外和所有代管资金的缴款、拨款业务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县市区和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拟订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组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深化、完善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用款单位用款计划的审批工作。

(四)负责组织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汇编工作。编制、审核、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撰写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五)负责研究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具体办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负责市级财政资金专户的审核、开设、管理和核算工作。

(六)科学测算运筹资金,控制和确保预算顺利执行。

(七)积极做好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八)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机构职责
·泰安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
·办公室·会计管理科
·综合科·离退休干部科
·税政科·预算科
·农业科·教科文科
·行政政法科·社会保障科
·国库科·基层财政管理科
·行政事业资产科·农业综合改革办公室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处·企业科
·经济建设科·债务金融科
·集中支付中心·监督检查处
·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住房资金管理办公室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
·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办事指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代理记账申请办理程序
·市级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主要内容、经费标准与编报程序
·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审批有关规定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关政策规定
·审查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可行性和效益情况,转报项目材料有关事项
·国库集中支付有关政策
·财政监督检查有关政策
·财政投资评审有关事项
·契税的征收标准、减免范围、申报资料及减免程序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减免范围、条件、程序,执法与处罚规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范围和补助方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
·再就业补贴有关政策
·社会保障服务承诺事项
·一般增值税退付审核报批事项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批及招投标程序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有关事宜
行政执法事项及依据清单
·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
·行政确认类·行政给付类
·其他类·耕地占用税、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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