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4日 星期六 泰安市财政局欢迎您!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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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泰安市财政局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泰政办〔2001〕26号文件,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参与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财政、税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市、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办法。

    三、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财政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彩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分配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负责农业税的征收和管理。

    五、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参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

    七、管理市级和中央、省驻泰有关单位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九、负责全市地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机构职责
·泰安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
·办公室·会计管理科
·综合科·离退休干部科
·税政科·预算科
·农业科·教科文科
·行政政法科·社会保障科
·国库科·预算外资金管理处
·企业科·经济建设科
·债务金融科·集中支付中心
·财政监督检查处·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住房资金管理办公室·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
办事指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代理记账申请办理程序
·市级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主要内容、经费标准与编报程序
·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审批有关规定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关政策规定
·审查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可行性和效益情况,转报项目材料有关事项
·国库集中支付有关政策
·财政监督检查有关政策
·财政投资评审有关事项
·契税的征收标准、减免范围、申报资料及减免程序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减免范围、条件、程序,执法与处罚规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范围和补助方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
·再就业补贴有关政策
·社会保障服务承诺事项
·一般增值税退付审核报批事项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批及招投标程序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有关事宜
行政执法事项及依据清单
·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
·行政确认类·行政给付类
·其他类·农税局
泰安市财政局  鲁ICP备10002219号
联系电话:0538-8228770 传真:0538-6220074 电子邮箱:czj@taian.gov.cn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中段